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山东省审计厅关于表彰全省审计机关“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审法发〔2005〕45号
【发布日期】
2005-11-09
【实施日期】
2005-1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审计厅关于表彰全省审计机关“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市审计局:
“四五”普法期间,我省审计机关在审计署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山东省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