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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区开展集中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发〔2005〕45号
【发布日期】 2005-11-09
【实施日期】 2005-1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区开展集中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5〕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关于在市区开展集中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行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3届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在市区开展集中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行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整顿车辆营运市场电视电话会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精神及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的部署,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彻底解决我市"五车闹交通"等交通管理上的瓶颈问题,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市区开展集中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整顿车辆营运市场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要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针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和营运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坚持态度坚决、稳步推进、分步实施、逐步淘汰、合理安置、保持稳定的原则,以取缔非法营运车辆为突破口,尽快扭转我市当前营运市场秩序混乱和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被动局面,促进科学、规范的交通管理、营运市场的尽快形成。
  二、总体目标
  通过这次整治行动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五车闹交通"的交通管理顽疾,净化我市营运市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是"五个取缔":取缔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摩托车、不符合条件残疾人驾驶的三轮摩托车、6路小客车、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和非法机动汽车。
  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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