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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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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5]164号
【发布日期】
2005-11-09
【实施日期】
2005-1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陇南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已经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有效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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