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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保监发[2005]174号
【发布日期】 2005-11-09
【实施日期】 2005-1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鲁保监发[2005]174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
  一段时间以来,理赔服务尤其是车险理赔服务一直是阻碍产险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部分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理赔服务措施,车险理赔服务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随着年终的临近,很多公司面临利润考核的压力,赔款不及时的现象有所抬头,对保险理赔方面的投诉有所增加,为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保险业理赔服务水平持续好转,同时根据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山东省保险行业服务质量标准》,现就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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