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大连市监察局、大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财土[2005]568号
【发布日期】 2005-11-09
【实施日期】 2005-1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大连市监察局、大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先导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分)局、监察局、审计局: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综[2005]43号)精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先导区)的自查工作在11月末前结束,全市检查工作在12月末结束。同时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综[2005]43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