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流感哨点监测工作的通知 杭卫发[2005]340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在杭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和部队、企事业职工医院: 为加强我市流感和禽流感的防治工作,根据《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05]196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2005-2010年)》和省卫生厅流感监测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在《杭州市流感监测方案》(杭卫发[2005]107号)的基础上,对我市各级流感监测点医院及相关监测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