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用事业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2005]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 市公用事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在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市液化石油气行业在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直接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钢瓶的流通环节存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有液化石油气钢瓶30万只左右,分布在全市各个角落,而这些气瓶的产权大部分为居民个人所有,气瓶存在的安全状况不明、检验率低、“流浪”气瓶无人负责,致使气瓶安全管理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二是违章运输,存在隐患。由于我市瓶装液化气站点多,分布广,从气站到用户之间运输工具多种多样,从事运输的人员千差万别。存在着大量无证车辆、挂靠车辆和无证从业人员。这些车辆和人员违章操作,超负荷运输,车上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消防知识,一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