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11-09
【实施日期】
2005-1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的要求,我州从2005年11月起正式启动换发二代证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代证的换发工作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