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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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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11-09
【实施日期】 2005-1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的要求,我州从2005年11月起正式启动换发二代证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代证的换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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