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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区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书(学)杂费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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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韶府办〔2005〕268号
【发布日期】 2005-11-09
【实施日期】 2005-1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区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书(学)杂费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辖三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 《韶关市区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书(学)杂费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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