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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余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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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办发[2005]43号
【发布日期】 2005-11-10
【实施日期】 2005-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余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余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00五年十一月十日

新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余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余字[2005]32号)精神,组建新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指高新区、城南、城北、袁河街道办事处和仙来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正处级。
  一、职能调整
  1、将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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