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大力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市委提出的建设经济强市战略目标,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能耗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都得到较好转变,以较低的能源资源和水资源消耗支撑了较快的经济增长。同时,农业和城市的节水工作效果明显,土地和矿产资源的管理保护也得到有效加强。但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巨大的资源压力。一是人均资源占有量小。我市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全国的六分之一,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50%,经济发展的资源支撑力不足。二是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大。资源型、初加工型工业比重较高,煤炭、冶金、电力、酿造、化工、建材、纺织等高资源消耗传统产业所占比重在60%以上。三是资源消耗存在粗放、浪费现象,对环境的影响较为突出。四是资源利用率偏低,影响了经济效益提高和经济结构优化。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资源的“减量使用、合理使用、循环利用”为原则,建立起新型的资源利用模式,并通过政府的管理和引导,使企业及社会各界形成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各种物质资源的机制。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有利于缓解资源紧缺矛盾,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全面实现经济强市战略目标,构建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