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ΟΟ五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版权局、省信息产业厅制定的湖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1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