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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地税发[2005]137号
【发布日期】 2005-11-10
【实施日期】 2005-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的通报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  2005年9月24日—10月6日,我省陕南、关中部分地区普降中到大雨,安康市的汉滨、旬阳、白河和商洛市的洛南、镇安、柞水等县(区)区域内河流洪水暴涨,山洪暴发,发生洪涝和滑坡等自然灾害,渭河流域出现了25年来的最大洪水,流量高达4820立方米/秒,渭河流域沿线的华县、华阴、潼关、大荔和临渭区防洪抢险任务异常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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