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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10
【实施日期】 2005-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5]2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业普查工作的意义,切实加强领导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基本信息,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对于进一步摸清我市农业资源状况、推动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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