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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用氧经营(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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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食药监市〔2005〕11号
【发布日期】 2005-11-11
【实施日期】 2005-1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用氧经营(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医用氧经营许可的管理,保证医用氧质量,保障人体用氧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医用氧GMP补充规定》(国药监安(2003)40号)有关条款要求,我局制定了《湖南省医用氧经营(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湖南省医用氧经营(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

 

第一章 人员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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