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安监危化字[2005]89号
【发布日期】 2005-11-11
【实施日期】 2005-1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工作,我局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的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必须依法取得《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第四条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主要负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