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组织申报2006年环境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计划局)、有关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安排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污染源治理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加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和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环境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备选项目的通知》(环资(2005)004号),为做好环境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储备项目,我市发改委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备选项目拟由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等方面项目组成,最终入选项目将得到国家专项资金扶持。 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