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莆政办[2005]1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基础,确保了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1至10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403起,死3人,伤1人,受灾299户,直接财产损失31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1%,受伤人数下降9人,死亡人数上升3人,直接财产损失下降12%。进入冬季以来,10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40起,死1人,直接财产损失2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1人,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64.5%,火灾形势及损失呈现较严峻的趋势。冬季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为切实扭转当前火灾形势日益严峻的局面,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相继下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