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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中国地震局地震测量队伍做好地震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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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5]064号
【发布日期】 2005-11-11
【实施日期】 2005-1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中国地震局地震测量队伍做好地震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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