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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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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5〕363号
【发布日期】 2005-11-11
【实施日期】 2005-1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校:
  最近,省局组织人员,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分税种、按行业进行了梳理,编写了《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为保证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更好地推进依法治税,服务全省“两个率先”大局,省局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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