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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改善和提高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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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5〕9100号
【发布日期】 2005-11-11
【实施日期】 2005-1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改善和提高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总工会、经贸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关于改善和提高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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