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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5]98号
【发布日期】 2005-11-11
【实施日期】 2005-1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意见
陕政办发[2005]9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2005年8月1日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的精神,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分级分类制定各专项预案实地演练的具体方案,组织应急演练,以提高政府应急管理、处置的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据各有关部门上报的演练计划,在考虑各专项预案具体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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