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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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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5〕239号
【发布日期】 2005-11-13
【实施日期】 2005-1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2005〕239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建设局制定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使用预拌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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