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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宁德中心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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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2005〕文325号
【发布日期】 2005-11-13
【实施日期】 2005-1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宁德中心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通知
宁政〔2005〕文325号


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环保局制定的《宁德中心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批转给你们,并由市环保局按规定程序公布、监督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宁德中心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宁德市城市环境噪声功能类别区划是2000年确定的。2001年以来,随着宁德撤地设市,中心城市区域不断扩大,原来的城市噪声功能区划已经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为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保障市民身心健康,加强对噪声污染的防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对宁德中心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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