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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伊犁州直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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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2005]104号
【发布日期】 2005-11-14
【实施日期】 2005-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伊犁州直预防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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