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各直辖市卫生局,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厅直属各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出现禽流感疫情的报告,疫情形势非常严峻,为加强我区突发人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禽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禽流感)是由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禽,也发生在哺乳动物,甚至人。对禽危害最大的为H5、H7和H9亚型毒株。一般情况下,禽流感病毒不会感染鸟类和猪以外的动物。但在1997年,香港首次报道发生18例H5N1人禽流感感染病例,其中6例死亡,引起广泛关注。具有高致病性的H5N1、H9N2、H7N7等禽流感病毒,一旦发生变异而具有人与人的传播能力,会导致人间禽流感流行。2003年底至2005年10月,全球已有122人感染禽流感病毒H5N1,死亡62例病例。主要分布在越南、泰国、柬埔寨有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预示着禽流感病毒对人类已具有很大的潜在威胁。 为做好人间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及早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参考《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颁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地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人禽流感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人禽流感对新疆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立足准备,即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落实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即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应对人禽流感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加强能力,立足自身,即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做好应对人禽流感流行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即加强人禽流感疫情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人禽流感疫情的各项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消毒管理办法》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预案》 《人禽流感医疗救治方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对人间禽流感疫情的准备工作及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