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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关于建立徐州市救灾农药储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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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办发[2005]147号
【发布日期】 2005-11-14
【实施日期】 2005-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关于建立徐州市救灾农药储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  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徐州市救灾农药储备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建立徐州市救灾农药储备制度的意见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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