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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市政公共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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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宿政办发〔2005〕159号
【发布日期】 2005-11-14
【实施日期】 2005-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市政公共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为进一步巩固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成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尽快建立市政公共设施长效管护运作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市政公共设施管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由牵头部门负责召集一次联席会,推动市政公共设施管护工作的不断完善。
  2.加强路面管理和控制,落实相关防范措施,有效遏制盗损市政公共设施案件的发生。
  3.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爱护公共设施意识明显提高。
  二、明确工作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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