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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西环铁路乐东路段提速改造工程项目征用土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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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乐府[2005]60号
【发布日期】 2005-11-14
【实施日期】 2005-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西环铁路乐东路段提速改造工程项目征用土地的通告

  为切实做好土地的征用、附着物拆迁及补偿工作,确保海南西环铁路乐东路段提速改造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西环铁路叉河至三亚路段提速改造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有关费用概算方案》(琼府办明电[2005]31号)、乐东县人民政府《关于颁布我县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二项补偿费计算标准及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乐府函[2003]20号)和《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西环铁路乐东路段提速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批复》(乐府函[2005]71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海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征地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海南西环铁路乐东段提速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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