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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呼图壁、阜康营销服务部变更机构地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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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新保监寿〔2005〕28号
【发布日期】 2005-11-14
【实施日期】 2005-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呼图壁、阜康营销服务部变更机构地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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