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05〕52号
【发布日期】 2005-11-14
【实施日期】 2005-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5〕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完成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现就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为目标,以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通道绿化和经济林基地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加强造林质量管理为核心,全面推进全市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生态”的新鹤壁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人工造林5万亩,其中浚县0.5万亩,淇县2万亩,淇滨区1.3万亩,山城区0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