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日期】 2005-11-14
【实施日期】 2005-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5]97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16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的各项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导性文件,是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各单位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