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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启动全市动物疫情三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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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05]111号
【发布日期】 2005-11-14
【实施日期】 2005-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启动全市动物疫情三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淮府[2005]111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我市田家庵区曹庵镇范圩村戚圩养殖小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防止疫情扩散与蔓延,根据《淮南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市政府决定立即启动全市动物疫情三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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