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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村级财务委托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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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乳政办发(2005)38号
【发布日期】 2005-11-15
【实施日期】 2005-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村级财务委托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城区街道办事处:
 《乳山市村级财务委托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乳山市村级财务委托管理实施意见

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是做好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自1997年实施农村财务体制改革、实行“村账双管”以来,农村财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广大群众满意度有了很大提高,但同时也应当看到当前我市农村财务工作还存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镇村财务性事务大量减少,农村财务人员大量过剩,冗员过多;村级财务人员素质较低,管理不规范;三提五统和农业税的取消,使村级集体收入明显减少,收不抵支现象明显增多等等,这些问题引发了诸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深化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委托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行农村财务委托管理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正确进行经济核算,准确反映和报告村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时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加强对集体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切实解决村级财务不规范和监督乏力等问题,增强村级财务管理透明度,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村民自愿”原则。必须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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