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市政管廊建设项目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市政管廊建设项目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南宁市市政管廊建设项目总体方案
为加快南宁市城市管网建设,充分利用城市道路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管网综合利用水平,解决道路重复开挖和重复投资建设的问题,按照南宁市政府制定的城市规划,结合各管线运营商需求,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下,统筹开展南宁市的市政管廊投资建设和维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市政管廊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市政管廊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协调政府各部门和管线单位开展工作,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发改委、建委、国资委、市政局、财政局、规划局、招商局、监察局、法制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市市政局局长任主任,市发改委、建委、国资委、市政局、财政局、规划局、招商局、监察局、法制办,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副主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一是负责选定市政管廊建设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二是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并督促落实项目各项工作。三是对市政管廊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协助南宁市市政管廊建设管理公司协调解决各方面的问题。 (南宁市市政管廊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另文下发) 二、项目招商引资内容 (一)项目内容 公开招商选择投资者,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共同组建“南宁市市政管廊建设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廊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南宁市市政管廊的建设。 (二)管廊形式 目前市政管廊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弱电(即通信类管线)市政管廊(以下简称A型管廊),另一种是所有管线市政管廊(以下简称B型管廊)。 (三)合作期限 与投资者合作期限为20至30年,具体时间期限以招商结果为准。 (四)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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