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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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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05]142号
【发布日期】 2005-11-15
【实施日期】 2005-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关于整顿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市场秩序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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