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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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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5]065号
【发布日期】 2005-11-15
【实施日期】 2005-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当前,全市各区县、各部门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布局的难得历史性机遇,为实现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新的业绩。我市以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标志,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为了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提高行政效率,现就加强重点工作报告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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