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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关于杭州市2006年度水利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5〕300号
【发布日期】 2005-11-15
【实施日期】 2005-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关于杭州市2006年度水利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30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林水局拟订的《杭州市2006年度水利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杭州市2006年度水利建设工作意见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我市水利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突出加强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为重点,按照统筹城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农村水利与城市水利并进、工程水利与环境水利并举、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并重的工作思路,继续围绕我市十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目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适应打造“平安杭州”和建设生态市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水利工作的各项部署,围绕生态市建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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