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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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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字〔2005〕115号
【发布日期】 2005-11-15
【实施日期】 2005-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管工作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5〕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赣审社发(2005)2号文件要求,我市对芦溪、上栗、湘东、安源等四个县区2004年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的收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全市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征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提高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管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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