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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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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沁政办[2005]74号
【发布日期】 2005-11-15
【实施日期】 2005-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59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05)90号)精神,科学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正在成为我市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我市现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达百种之多,发生频率高,危害严重,易暴发成灾的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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