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05]87号
【发布日期】 2005-11-15
【实施日期】 2005-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地震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东莞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东莞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