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吉安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