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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葫政办发〔2005〕105号
【发布日期】 2005-11-16
【实施日期】 200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信访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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