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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村委和社区建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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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龙府办〔2005〕66号
【发布日期】 2005-11-16
【实施日期】 200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村委和社区建档工作的通知
龙府办〔200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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