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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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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5]154号
【发布日期】 2005-11-16
【实施日期】 200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今年1至10月份,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817起,死亡630人,受伤967人,直接经济损失357.02万元。特别是11月份以来,连续发生3起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导致12人死亡,11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目前,我省气温变化无常,温差大、多风雪、路面易结冰,这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很大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也关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系列规定,提高认识,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因地制宜,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交通安全形势和特点,认真排查本地区交通事故多发的地段、时段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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