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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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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5]365号
【发布日期】 2005-11-16
【实施日期】 200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管理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5]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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