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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兴州规划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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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发[2005]13号
【发布日期】 2005-11-16
【实施日期】 200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兴州规划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恩施州质量兴州规划》(2005-2010年)已于2005年1月12日州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印发。为了将质量兴州规划落到实处,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开展质量兴州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兴州活动的重大意义
  质量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既是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也是增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质量工作,通过全州上下共同努力,我州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截止2004年底,我州共获湖北省名牌产品13个,湖北省著名商标15件,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个,质量体系认证单位29家,无公害农产品10个,有机食品7个,绿色食品52个。但是,我州质量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产品档次低,成规模的企业少,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的量小,中国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尚未实现零的突破;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彻底有效遏制;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还有待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企业质量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依法监督管理力度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我州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挑战以及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广泛开展质量兴州活动,是应对“入世”挑战的必然选择,是加强社会信用建设,树立恩施良好形象的现实保障,是从根本上提升我州经济竞争实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质量兴州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把质量兴州工作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增强开展质量兴州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质量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方位提升我州质量工作水平,推动我州经济走质量效益型的良性发展之路。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在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稳步实现规划中的目标要求。即从今年起,经过几年努力,到2007年,全州主要产业整体素质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到50家,湖北名牌产品达到18个,争创恩施州知名商标19件,湖北省著名商标17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2-3件。在工业企业、建筑业、服务业中分别培育30个、10个、10个骨干企业。再经过三年努力,到2010年,主要产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基本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需要,培育1-6个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38个湖北名牌,88家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质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质量工作必须从源头抓起,积极开展质量状况普查,建立健全全州工业企业质量档案,督促企业加强标准、计量等基础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标准的起草及评审发布工作,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活动;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引导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及质量体系认证;抓好名牌产品的培育、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产品监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特种设备、食品、建材、农资产品和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打假治劣工作,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到2007年,要使我州主要工业产品60%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主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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