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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费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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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临沂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费政发〔2005〕30号
【发布日期】 2005-11-16
【实施日期】 200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费县人民政府费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
费政发〔2005〕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临政发[2004] 71号)以及全省、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粮食企业政企分开和产权制度改革,调整重组现有企业,创新企业经营机制,推动企业实施集团化、产业化经营,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促进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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