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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首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桂林市参会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5〕143号
【发布日期】 2005-11-16
【实施日期】 200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首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桂林市参会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首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桂林市参会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自治区首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桂林市参会方案

  为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探索新形势下桂台经贸合作的方式和途径,提升桂台经贸交流与合作的规模和层次,搭建对台招商引资的平台,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05年11月21—23日在南宁市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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