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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全省地税系统及其所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清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地税发[2005]133号
【发布日期】 2005-11-16
【实施日期】 200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全省地税系统及其所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清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全省地税系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精神(中央编办发[2005]25号),按照省编办《关于对省级各部门及其所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清查的通知》(陕编办发[2005]107号)、《关于转发中央编办 关于对吃 “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 的通知》(陕编办发[2005]108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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